起重吊装带的检查、报废
出处:河北成华吊装带生产制造厂 浏览:4153 发布:2016-11-12 14:52:01
吊装带的检查、报废
1、贮存中的吊装带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,使用中的吊装带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,检查的项目分为:
1)吊装带的合格证及带身标识的起重额载及长度一致。
2)护套完整,标识清晰,吊装带内芯无残损。
3)环耳护套完好。
4)整体伸长≤2%。
2、经检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,该吊装带应予报废,不得修复,不得使用。
1)吊装带带身有硬伤的(包括切割伤,吊装物硬棱角的硌折伤,电热局部熔融伤、火灼局部熔融伤等)。
2)护套被破坏后,吊装带表面磨损到一定程度的。
3)表层经线磨损断丝率超过3-5%的。
4)顺向缝合线开线的。
5)吊耳部分被起重吊钩,起重销撑大,挤伤,缝合线开线的。
6)吊装带的金属附件残缺、残损的。
7)在额定载荷下,吊装带伸长超过原尺寸3%的。
3、经报废的起重吊装带应予销毁或统一管理,不得重新流入,使用循环中,不得自行改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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